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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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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一、体检确认

  对进入体检的考生,已通知到考生本人。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填写《放弃体检资格声明》(见附件1),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体检集合地点和时间

  2022年8月2日(星期二),在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上海市曹杨路805号,大众三汽对面)教学大楼109、110教室集合,具体集合地点和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地铁11号线枫桥路站、地铁3、4号线曹杨路站、740、717、838、129、62、743、768、63、948、860、562、950、北安线、陆岸线、937、94、44、876、69、224、909、829路等均可到达。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已确认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体检时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考生到达集合点时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提供体检前24小时内在上海市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随申码”绿码,并须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自备)。以上防控要求,将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4.需携带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达医院后粘贴在体检表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按考生身份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待业人员须提交本人出具的待业承诺书(见附件2);留学归国人员无需提供材料。面试资格复审中未能按规定提交的材料,请与上述材料一并在体检当天提交。

  考生认真阅读体检承诺书(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纸质件交医院。

  5.考生体检当天需填写体检表(到达指定医院后分发),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表封面左上角必须注明所报考单位名称(如:四分局、黄浦区局等)。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便于医生检查。

  9.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11.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12.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特此通知。

  附:1.放弃体检资格声明(样式)

    2.待业承诺书(样式)

    3.体检承诺书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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