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黄浦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0〕32号)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九条之规定, 经研究, 决定:
何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姜志彦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黄浦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0〕32号)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九条之规定, 经研究, 决定:
何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姜志彦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