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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何平等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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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2785X0202300001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何平等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黄浦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0〕32号)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九条之规定, 经研究, 决定:

  何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姜志彦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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