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鉴于宋其峥等同志已达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宋其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金启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邓剑萍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6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鉴于宋其峥等同志已达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宋其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金启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邓剑萍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