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关于调整2012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0 09:06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受台风“海葵”影响,为方便纳税人办理8月份纳税申报事宜,现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调整至8月17日(周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