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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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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上海市税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

普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名称

普法对象

办公室

1.《信访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税务干部、社会公众

法规处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税务干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社会公众

货物劳务税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税务干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社会公众

所得税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税务干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社会公众

财产行为税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税务干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社会公众

征管科技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税务干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社会公众

财务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税务干部

巡视办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党员干部

机关党办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6.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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