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6-10097号信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08:18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本项目第一包第一年的采购预算为2110000元人民币,第二包第一年的采购预算为4000000元人民币,第三包第一年的采购预算为2270000元人民币,第四包第一年的采购预算为2420000元人民币,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第一包的投标人还应具有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15-763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6-10097)

  3、预算编号:00-16-866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税务表证单书印刷服务,纳入本次印刷招标的税务表证单书品种为110种,共分4包,具体品名、第一年需求数量和技术规格详见《上海市税务表证单书技术要求说明表》。

  5、交付地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税务分局实际使用地点。

  6、交付日期: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三年,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5天内交付。 交付状态:上门服务、验收合格。

  7、采购预算金额:108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08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2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12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肇嘉浜路800号1008室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30                     邮编: 200082

  联系人: 倪宏杰                   联系人: 马正红

  电话: 54679568                   电话: 021-35968027

  传真: 54906292                   传真: 021-35968054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