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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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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12083分机,传真:021-64733397 电子邮箱:zfxxgk@cs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8年,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结合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优化主动公开目录,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聚焦重点事项,深化政务公开。聚焦上海四大品牌、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等重点领域,围绕“放管服”、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税制改革及机构改革等重大事项,制发《2018年度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制作指南二维码。

  (二)健全解读机制,强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重点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惠政策、税制改革、环境保护税等开展专题解读。履行主要领导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进行权威解读。开展税务网站局长在线访谈,就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进行在线解读,回应热点问题,倾听大众诉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动漫、短视频、H5、图解等多种形式,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普适性、通俗化解读。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解读,从社会公众视野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知晓度。

  (三)优化公开目录,分类多级展现。根据“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体和体裁等,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的修订,以卡片形式列出公开事项的核心要素,采取分类目录逐级展示,强化组合式的信息检索,形成客观全面、内容完整、分类明晰和方便查阅的公开目录体系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舆情监管,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编制舆情周报,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在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热点回应”栏目,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征收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回应,开展常态化的宣传和更新。针对社会大众的关注焦点,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开展政策宣传,针对误传误导信息,主动澄清回应关切,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遵循便民原则,注重公开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税务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8条,其中市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各分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6条。同时,向公众提供服务类信息60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税收规范性文件。共发布21件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公告》等。结合机构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其中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6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7件,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33件,并及时做好网站相关文件的有效性标注。

  2. 税收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简化办税流程、增值税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改革、企业所得税优惠、环境保护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等政策信息270篇(包括税务总局公告等服务类信息178篇、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25篇)。

  3. 税务行政权力信息。持续深化市区两级税务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围绕职权法定原则,编制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绘制权力流程图等,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试点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开展执法公示制度业务梳理,将相关内容在网站上分项展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营造公开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4. 税务信用信息。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流程和操作,提升公示信息的完整度和规范性。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发布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名单,针对不同级别企业推出多项激励或惩戒措施,与融资信用相结合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5. 税收征管举措。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设立手续,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开设注销专窗提供“套餐式”服务;改造升级电子税务局,已有380个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推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网页端及手机端均可办理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让办税服务更高效。

  6. 税收服务信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发《提升纳税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出三方面16条便民办税措施;制定《关于本市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以服务便利化为主线,推出6类19项76条创新举措。及时发布更新办税指南、涉税通知、提示提醒、热点问答等服务信息,自助办税终端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银行、楼宇等社会网点,升级智能咨询平台,让信息获取更便捷。

  7. 税收数据信息。发布2018年税收收入统计信息,按季度、分税种公开全市税收收入情况。提升税务类数据资源的开放度和规范性,完成“一网通办”相关数据编目归集,新增向社会开放的数据资源,持续更新开放数据,优化完善数据资源目录,不断提升开放数据的可用性。

  9. 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布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站上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信息30条。

  10. 其他涉税信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调整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人事信息,公开本市税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部分建议提案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途径

  1. 税务网站。紧紧围绕本市年度税收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个税税制改革、离境退税、税收宣传月等专题宣传;开展“稳中求进奋发有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为主题的局长在线访谈,重大事项由局长进行权威解读,倾听公众呼声,现场答疑解惑。2018年上海税务网站发布各类稿件1896篇,访问量达14.45亿次,日均访问量近400万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03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靠前的信息公开栏目为税收政策、政策解读、税务动态和涉税公告。

  2. 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进办税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办税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等多渠道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和操作流程等,拓展自助办税服务区功能,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区,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导税团队、咨询专家团队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

  3. 12366热线。进一步加强12366热线建设,开通自然人专线,通过千户集团纳税服务专线主动问需,双语热线实现外籍人士沟通零障碍,共同打造听得见的信息公开税务名片。根据咨询热点梳理常见问题,定期发布热点问答供纳税人参考。2018年“12366”来电总数共计484.33万,其中人工服务数321.95万。

  4. 政务微信微博。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个税税制改革、税收宣传月等开展专题宣传,围绕同一主题制作漫画、图解、文字、H5等多形式的宣传材料,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南等。2018年上海税务微信发布稿件1129篇,阅读量超过1303万人次,粉丝总数近113万;上海税务微博共发布稿件1594篇,阅读量超1800万,粉丝总数19万。

  5. 新闻通气会。举办“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闻通气会,参与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新闻发布会3次。围绕环境保护税首张票、深化增值税改革在上海落地、个税改革等阶段性重点,开展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立体式宣传,实现主要媒体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宣传的覆盖面,取得较好宣传效应。

  6. 纳税人学堂。围绕今年重点事项,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宣传新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发布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辅导视频,开设多场次线下培训,帮助企业懂政策、会操作、享优惠。

  7. 短信平台。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个人所得税新政、12万申报等各类重要提示信息,配合开展税收政策宣传、通知公告发布和办税事项提醒等。

  8. 公共查阅点。更新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查阅点相关信息,提供便民服务,全年通过市局公共查阅点接待信息查询36人次。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市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9. 其他渠道。在全系统开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联合北京、广东、深圳税务部门开展绿色骑行活动,宣传全国通办,引导网上办税;通过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上海税收文化主题馆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税法互动体验活动;与司法部门及基层社区合作,围绕涉税违法人员特定群体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实践税收法规专家、营改增政策专家为法学院学生开设税收前沿讲座,开展第十四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参与组织第五届上海市高校法治辩论赛“新沪杯”中学生知识竞赛;编制税收法治百宝箱普法手册,编印本市《青少年税法读本》;制作税收公益广告、个税改革宣传片等。各基层分局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发布税宣动漫、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各类专刊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0件。其中,市局受理172件,基层分局等受理198件。

  从申请渠道来看,网络申请278件,占总数的75.14%;信函申请78件,占总数的21.08%;当面申请14件,占总数的3.78%。网络申请已成为最主要的申请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

  从申请内容来看,约49.6%的申请涉及税务登记、发票、缴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信息,2.6%的申请涉及税收政策信息,47.8%的申请涉及税收统计及其他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机关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6件,结余8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全市税务机关答复的376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3件,占总数的3.46%;“同意公开”28件,占总数的7.45%;“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的0.53%;“不同意公开”31件,占总数的8.2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3件,占总数的16.76%;“申请信息不存在”31件,占总数的8.2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41件,占总数的37.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67件,占总数的17.8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局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发生针对本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6件,其中4件复议结果为维持信息公开答复行为,2件复议结果为驳回申请人的请求;发生针对本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诉讼原告主动撤诉;针对本市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1件,均已处理完毕并回复。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公开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处理、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19年本局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说明及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8年度的情况,附表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及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和各稽查局。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8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8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70

     1.当面申请数

1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78

     4.信函申请数

78

  (二)申请办结数

376

     1.按时办结数

375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37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2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4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67

四、行政复议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5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3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83

 

 

 

  单位负责人:李明     审核人:张婕        填报人:王申迎

 

  联系电话5467956812083分机    填报日期: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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