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本市企业集团的税收统计工作,衡量企业集团对上海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更有效地向纳税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现启动企业集团成员构成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原则
《企业集团成员构成信息采集表》的填报原则为纳税人自愿参与。自愿参与的纳税人填报本表数据时,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承诺所填报的一切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由于填报数据失真所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二、采集对象和内容
为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并确保采集内容的完整性,市局选择企业集团母公司作为具体采集对象,并由企业集团母公司通过电子申报或窗口申报等形式报送《企业集团成员构成信息采集表》。同时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上报企业集团投资关系股权结构图。
企业集团成员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其他成员单位。其中,登记注册在本市、登记类型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集团成员为《企业集团成员构成信息采集表》填列范围。
三、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时间为从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15日。
2013年以后每年报送两次,上半年从5月15日至7月15日,报送内容为企业集团在6月30日的实际情况。下半年从11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报送内容为企业集团在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企业集团投资关系股权结构图一并更新上报。
四、其他事项
已标记认定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可通过电子申报形式或向税务机关大厅报送《企业集团成员构成信息采集表》(电子申报客户端支持Excel文件导入)。
支持《企业集团成员构成信息采集表》导入申报的Excel文件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提供下载途径。
杨浦区税务局
2012年11月30日
附件: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