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变更事项。对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纳税人,首次取得18位社会信用代码证后,根据贵单位的实际情况,需按照以下提示至指定地点进行必要的开票设备变更操作:
一、请在完成当月纳税申报及扣款、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抄报税后,登陆网上税务局(我要预约->大厅预约-〉“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转码事项)预约变更发行事宜,并按照预约时间,至杨浦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黄兴路402号二楼)进行相关事项变更。
二、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
2、公章
3、剩余空白增值税发票(包括机动车统一发票)
4、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的企业,需提前一天在开票系统内作废全部空白机动车统一发票发票并完成上传报送。
5、所有金税盘、报税盘
注意:
1、请事先在杨浦区税务局网站下载《一体化变更数据备份说明》,根据操作流程完成发票数据备份,否则您的发票数据将无法恢复。
2、咨询电话:12366转杨浦
杨浦税务局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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