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问:我是一名普通市民,近日通过上海财税网看到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七种有奖《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23100**787**、23100**788**、23100**789**、23100**790**、23100**791**、23100**792**、23100**793**)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是否能比较直观地告诉我是哪七种发票?

发布时间:2010-01-28 11:51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答:在《关于停止使用有奖〈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的通知》(沪地税征科[2010]1号)中明确的七种发票,分别是面值为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和1000元的有奖《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