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登录
|
无障碍
|
关怀版
|
长者专版
国家税务总局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一网通办
抖音
微博
微信
高级搜索
搜索
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政策文件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关怀版
搜索
本站热词:
高级搜索
导航
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政策文件
纳税服务
互动交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能取得发票吗?
发布时间:2016-09-27 07:4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根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收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