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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里一直提到的市场主体“五证合一”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2016-10-2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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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本市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的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市市场主体(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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