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第二条的规定: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