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进博会相关税收知识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23-11-09 10:22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1.请问我们在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答: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2.对于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有具体规定吗?

  答: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或限额,按附件规定执行。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3.如果销售数量超出了优惠限制,该如何纳税呢?

  答: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4.境外旅客需要申请离境退税的话,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5.咱们上海市最近有推出离境退税的优化措施吗?

  答:为提升本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集中办理方式的便利度,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并增设集中退付点。

  一、优化“即买即退”集中办理方式

  符合“即买即退”适用条件的境外旅客,在设有集中退付点的商场内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并索取《离境退税申请单》后,可至代理机构设在该商场的离境退税“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先行领取相当于退税物品实退增值税款的等额人民币,领取方式可以为现金或第三方便捷支付。 

  二、增设“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

  在上海恒隆广场(南京西路1266号)的基础上,增设前滩太古里(东育路500弄1-9号)、港汇恒隆广场(虹桥路1号)为离境退税“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