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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2-23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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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财税〔1998〕61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1998-03-30
状态:全文有效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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