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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6-09-0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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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国税函〔2000〕86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00-10-26
废止日期:2006-04-30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注释:全文已失效或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省外贸企业甜菜粕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黑国税发[2000]148号)收悉.关于你局要求对出口的甜菜粕予以退税的问题,考虑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已将其列入征税范围,总局同意对出口已征税的甜菜粕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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