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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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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法〔2010〕3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0-08-17
索引号:AE9100000-2010-145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中公布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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