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国家税务总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0 10:47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文号:税总函〔2015〕466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5-08-28

状态: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财政部近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主体、渠道、内容和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8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