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企业申请投资抵免时,应附送购置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凭证.在贯彻执行中有些地区反映,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些国产设备的销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解决这一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购置的按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以购买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有效抵扣凭证.
二、企业购置的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以购买设备的普通发票为有效抵扣凭证,其投资额为发票中注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