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2-27 10:07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文号:国税函[2004]106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04-09-22

状态:全文有效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山东、福建、江西、云南、陕西、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江苏、广西、湖北、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湖南、浙江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及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起,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各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三、上述证券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纳税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四、总部设在深圳特区内的证券公司,应将深圳特区内的业务与特区外业务分别核算,分别按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六、上述证券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预交税款比例和变更名称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附件: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3.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4.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