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3月6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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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