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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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