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29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