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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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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财税〔2016〕10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6-12-29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600175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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