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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管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3-09-24 11:0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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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地税地[2002]14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02-03-08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管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0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税函[2002]104号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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