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爱慈(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108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沪浦保税限缴二〔2021〕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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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