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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9月18日
嘉賓:上海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 副處長 王英
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一級行政執法員 余潔
摘要:稅收是國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工作和生活都息息相關。8月3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提高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下簡稱“一老一小”扣除)標準。《通知》的具體規定有哪些?多繳的稅又該怎麼退呢?長三角之聲《長三角熱線》節目組特別邀請到了上海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副處長王英、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一級行政執法員余潔做客直播間,為聽眾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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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回顧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提高了“一老一小”扣除標準

 

 

1.“一老一小”扣除標準的具體內容是什麼?與之前的標準相比有什麼不同?

王英:這次國務院發佈的新《通知》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原來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個人不超過1500元。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三周歲的前一個月,父母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兩個階段:學前教育階段與學歷教育階段。學前教育階段指的是子女年滿三周歲的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個月;而學歷教育指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和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是一樣的,也就是説,每個孩子從出生到完成學歷教育,按照新標準,其父母每個月可以在稅前扣除2000元。

父母既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扣除標準的50%扣除。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是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定額扣除,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做出這次調整的背景是什麼?

王英: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優化人口發展戰略,建立生育支援政策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自2018年以來,圍繞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教育、養育、住房、醫療、養老等重點支出領域,設立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7項專項附加扣除,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基礎上,再予以疊加扣除,兼顧了家庭的差異性負擔和支出,使個人所得稅制度更加科學合理。

近年來,進一步減輕生育、養育和贍養負擔的呼籲較多。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與“一老一小”直接相關,提高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利於進一步減輕家庭撫養贍養負擔,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於提高居民消費意願和能力。

3.我還沒有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應該如何享受?

王英:如果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組進行子女或者老人的資訊填報,或者也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後享受。在這裡提醒各位納稅人,填報子女教育或嬰幼兒照護時,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填報贍養老人時,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

4.如果我之前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了,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資訊?

王英:如果納稅人之前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資訊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5.如果我此前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後的標準享受扣除?

王英:《通知》發佈前,如果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報期起,資訊系統將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目前是採取“累計預扣法”申報的,所以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而年度匯算又是在平時已經預扣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所以納稅人也不用擔心預扣預繳階段抵減不完的該怎麼辦,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6.我是一個合夥企業合夥人,平時取得的都是經營所得,沒有工資薪金所得,應該如何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

余潔: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平時也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可以在次年3月31日前辦理2023年度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7.贍養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余潔: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其中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滿足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贍養的條件,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扣除。如果還有其他的孫子女、外孫子女與納稅人共同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則納稅人不能按照獨生子女扣除。

8.我的孩子正在讀碩士研究生,我能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麼?

余潔:如果這位聽眾的子女接受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您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屬於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應由子女本人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另外,如果孩子本科畢業之後,在準備考研究生的期間,父母不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因為在這期間孩子已經本科畢業,未實際參與全日制學歷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學籍,不符合相關規定。在研究生考試通過入學後,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階段子女教育。

9.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個享受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余潔: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也就是説,這種情況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10.如果有人進行虛假填報,該如何處理?

王英:納稅人應當對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虛假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11.填報過程中有哪些易出錯的點?

王英:針對3歲嬰幼兒照護和子女教育,可能有聽眾會將“父母既可以選擇由一方進行全額扣除,也可以雙方分別按照標準的50%進行扣除”理解為“父母雙方都可以享受全額扣除”,這是不正確的,會存在超標準扣除的情況。

在贍養老人方面,屬於非獨生子女的,可能會誤選為獨生子女。而需要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作為被贍養人進行專項附加扣除時,必須滿足老人的子女全部去世的條件,情況較為特殊。

如果您是因為對政策的理解有誤,錯誤填報了相關資訊,可以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中進行修改;如果您是在完成了年度匯算以後才發現資訊有誤,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裏先修改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保存後再對已完成的年度匯算進行更正,用最新的正確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重新申報,多退少補。 

12.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之前是按照約定分攤的方式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這次標準提高後能不能重新調整扣除額度?

余潔:如果納稅人是非獨生子女的,需要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扣除標準提高後,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但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兄弟姐妹合計3000元。

13.我和兄弟姐妹以分攤方式享受贍養老人專項扣除,是否需要向稅務機關報送協議?

余潔:納稅人之間贍養老人支出採用分攤扣除的,如果是均攤,兄弟姐妹之間不需要再簽訂書面協議,也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如果採取約定分攤或者老人指定分攤的方式,需要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不需要向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報送,自行留存備查。

14.在父母指定或兄弟協商後,我能否享受超過1500元的專項扣除?

余潔:這是不可以的,根據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因此,非獨生子女是不能通過父母指定或兄弟姐妹協商享受3000元扣除標準的。 

15.還有哪些渠道可以諮詢相關問題?

王英:如果納稅人對於政策理解或者操作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撥打12366熱線電話諮詢,或者攜帶相關資料前往就近的辦稅服務廳諮詢。我們“上海稅務”官方公眾號也發佈了一些政策解讀和操作詳解,後續還會陸陸續續推送一些相關內容,大家也可以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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