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7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措施的通知》(稅總函〔2019〕356號)規定,為統一區域行政處罰標準,進一步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我們結合工作實際,起草了長江三角洲區域稅務輕微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對申報、發票類稅收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統一。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本市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就有關內容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公開徵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0年5月30日,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電子郵件 :shswfaguichu@126.com
2.郵遞信件: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1011室,郵編200030
附件:
1.《關於發佈長江三角洲區域稅務輕微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2.《關於發佈長江三角洲區域申報、發票類稅收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