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的要求,持續規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推動華東區域稅務行政執法標準統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共同起草了《關於發佈<華東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公開徵求意見時間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 電子郵件:shswfaguichu@126.com
2. 郵遞信件: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1011室,郵編200030
附件1:關於發佈《華東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附件2:《關於發佈<華東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的説明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