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殘疾人聯合會:
根據規範性文件管理有關要求,經評估,將《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20〕9號)有效期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方法自2026年徵收2025年度保障金起繼續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12月31日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殘疾人聯合會:
根據規範性文件管理有關要求,經評估,將《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20〕9號)有效期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方法自2026年徵收2025年度保障金起繼續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