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號)、《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20號)相關規定,現將《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第七批)予以發佈。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第七批)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