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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關於本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4-01-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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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府發〔2023〕10號

發文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2023-12-28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市政府決定,廢止《關於本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若干意見》(滬府規〔2020〕9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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