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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7-12-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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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4-11-03
廢止日期:2017-12-29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有關政策,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填報説明》予以發佈,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108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1月3日

 

相關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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