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擴大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範圍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的部分表單和填報説明進行了修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明細表》(A20101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20103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B100000)的表單樣式和填報説明進行修訂。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填報説明進行修訂。
三、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説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中的上述表單和填報説明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