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于2019年3月23日在羅馬正式簽署。中意雙方已完成《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協定》于2025年2月19日生效,適用於2026年1月1日或以後取得所得的源泉扣繳的稅收,以及2026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任何納稅期間徵收的其他所得稅。
《協定》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5年3月6日
狀態:全文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于2019年3月23日在羅馬正式簽署。中意雙方已完成《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協定》于2025年2月19日生效,適用於2026年1月1日或以後取得所得的源泉扣繳的稅收,以及2026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任何納稅期間徵收的其他所得稅。
《協定》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