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廢止和修改的部分稅務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目錄的決定
(2025年3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9號公佈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 59 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廢止和修改的部分稅務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目錄的決定》,已經2025年3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2025年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胡靜林
2025年3月24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廢止和修改的部分稅務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目錄的決定
根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稅務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部門規章及稅務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國家稅務總局決定:
一、對3件稅務部門規章予以廢止。
二、對68件稅務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
三、對19件稅務規範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予以廢止和修改。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全文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目錄
2.全文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
3.部分條款廢止和修改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