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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數據介面規範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6-04-2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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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5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6-04-25
廢止日期:2020-04-15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為配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支援使用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開具增值稅發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以下簡稱開票軟體)相關數據介面規範予以發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開票軟體是指增值稅納稅人安裝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金稅盤版)和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稅控盤版)。

  二、本次發佈的介面規範為開具增值稅發票(不含電子發票)的介面規範,包括導入介面規範和導出介面規範。

  發票類型支援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四種發票。導入介面規範是指開票軟體可接收的待開具發票資訊的數據格式;導出介面規範是指開票軟體導出已開具發票資訊的數據格式。

  三、需要使用本數據介面規範的納稅人,應將開票軟體統一升級為V2.0.09版本。

  四、本數據介面規範和開票軟體安裝包在金稅工程納稅人技術服務網(http://its.chinatax.gov.cn)上發佈,納稅人可自行下載免費安裝使用。

  五、納稅人在使用本數據介面規範過程中如有問題,可通過電子郵件(郵箱:shuikong@chinatax.gov.cn)向稅務總局反映。

  六、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票軟體數據介面規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6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4月25日

  相關政策解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數據介面規範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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