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我國動漫産業發展,繼續實施動漫産業增值稅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産的動漫軟體,按照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
二、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産的動漫軟體,按照16%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
三、動漫軟體出口免征增值稅。
四、動漫軟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産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體産品相關規定執行。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産動漫産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式,按照《文化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動漫産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8號)到期停止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