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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2-03-2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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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2-03-24
廢止日期:2024-01-20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廢止。參見:《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14號)。

  為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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