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於“十五五”期間種子種源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6〕18號),按照農林業發展情況,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林草局制定了《進口種子種源免征增值稅商品清單(第一批)》,現予以公佈,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第680號》同日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進口種子種源免征增值稅商品清單(第一批)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國家林草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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