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部分試點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調整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將公告解讀如下:
公告明確了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由從事建築、房地産、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具體名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為配合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部分試點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調整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將公告解讀如下:
公告明確了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由從事建築、房地産、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具體名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