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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主题: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时间: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

时间: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
嘉宾: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蒋震平
摘要: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本网站将开展以“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为主题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蒋震平出席。活动将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本市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服务管理的创新举措,并现场解答疑问。欢迎广大网友对本市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期待您的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回顾

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上海市税务局举办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蒋震平同志,围绕“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蒋局长您好![2015-04-07 09:59:49]
[蒋震平]: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并通过这种方式同大家交流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2015-04-07 10:01:07]
[主持人]:
蒋局长,您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2月2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3月出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据介绍,本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传周工作今天正式启动,具体会有哪些宣传计划呢?[2015-04-07 10:02:33]
[蒋震平]:
本市税务系统从4月7日起启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传周。宣传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行集中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题宣传。包括通过在线访谈、深度新闻报道等方式,加深小微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通过编印纸质宣传手册、网上办税服务厅信息推送等多种渠道,确保政策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等等。[2015-04-07 10:04:15]
[主持人]:
从2010年开始,包括本次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持续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您能介绍一下今年出台的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吗?[2015-04-07 10:05:50]
[蒋震平]: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税务总局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扩大受惠面。享受减半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计本年可能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在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2015-04-07 10:06:55]
[蒋震平]:
二是简化备案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预缴和汇缴时,今后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备案。三是延长优惠计算口径和享受优惠时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月平均值确定延长为按照季度平均值确定;享受优惠时间从2016年延长到2017年。[2015-04-07 10:07:52]
[主持人]:
这次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政策3月中旬刚出台,有些企业可能还不了解政策的内容,本市采取什么措施让几十万户企业能知晓这一政策,并在4月预缴时就能享受到优惠?[2015-04-07 10:08:19]
[蒋震平]:
我们已经制定并将采取十项措施,确保本市所有企业知晓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使每户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我们在信息化建设上跨出三步:第一,宣传到每一户。在预缴申报界面增加政策宣传页面,保证所有企业知晓优惠政策。[2015-04-07 10:09:04]
[蒋震平]:
第二,自动告知企业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对于当年新办的以及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预缴申报系统根据企业自行估计并填报的相关指标,自动判断后告知企业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条件。[2015-04-07 10:09:24]
[蒋震平]:
第三,自动享受优惠政策。预缴申报界面增加反映与享受优惠条件相关的指标录入单元格,系统若判断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视同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减免税金额将自动生成。[2015-04-07 10:10:12]
[主持人]:
刚才蒋局长讲到本市税务已经制定并将采取十项措施,除了信息化建设,其他举措能否向大家介绍?[2015-04-07 10:10:52]
[蒋震平]:
本市制定了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区分局成立由分管局长负责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统筹部署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各项工作。十项措施中有加大宣传力度方面的,如: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海发布”双微(微博和微信)、“中国上海”网站等平台、上海税务网站“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宣传专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线等,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工作。[2015-04-07 10:11:34]
[蒋震平]:
十项措施中有加强政策落实方面的,如: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分局在季度申报期结束后,查明未享受优惠的原因,组织落实,同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市局相关处室。又如:在办税服务厅咨询室建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按照“首问必办、依法服务、全程跟踪、限时回复”的原则,落实“首问责任制”要求,对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答。[2015-04-07 10:13:36]
[主持人]:
2013年8月份以来,国家出台并不断调整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本市小微企业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的情况如何呢?[2015-04-07 10:14:15]
[蒋震平]:
国家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给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本市税务部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主动作为,紧密部署,采取一系列举措,打通税收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2015-04-07 10:14:48]
[蒋震平]:
据统计,2014年,本市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收12.68亿元。其中,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逾20万户,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7.65亿元;符合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户数逾28万户,免征营业税1.39亿元;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户数近32万户,免征增值税3.64亿元。[2015-04-07 10:15:45]
[主持人]:
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执行已超过一年,小微企业对于这项优惠政策有什么建议?[2015-04-07 10:16:20]
[蒋震平]:
部分小微企业反映,由于企业每月销售不均衡,是否可按年标准计算,对年度超过减免额度的部分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更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2015-04-07 10:17:22]
[蒋震平]:
下一步,将在落实小微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以保证政策落地为工作重心,开展对小微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的调研。对新的经济业态进行研究,细化并拓展研究小微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税收管理水平,创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2015-04-07 10:18:10]
[主持人]:
作为小微企业,一般都处于初创阶段,企业规模小,各种资源相对缺乏,税务机关在办理相关税收业务时,是否可以考虑到小微企业的特殊情况,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简便、快捷的办事渠道?[2015-04-07 10:18:48]
[蒋震平]:
本市税务机关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公告》为基础,结合本市税务工作实际,确认在本市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77项。并且,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形成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长效管理机制;参与市府行政审批实时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上取消下不取消,明取消暗不取消”现象的出现。[2015-04-07 10:19:50]
[蒋震平]: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在自贸区首推以“先备后核”为核心的“网上审批备案”试点工作,即纳税人通过备案即可先行享受相关政策,税务机关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后审核监管。目前,该项工作已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适用。[2015-04-07 10:20:35]
[主持人]:
有小微企业反映每个月为了申报、缴税、购票经常需要往返税务机关多次,碰到申报期还要排队等候,有什么办法可以切实减轻企业的办税负担?[2015-04-07 10:20:58]
[蒋震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全面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切实减少办税服务大厅排队情况,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同时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2015-04-07 10:22:02]
[蒋震平]:
在优化初期上线的“税企互动”和“单点登录”功能基础上,2014年3月1日,开通网上发票服务,网上发票服务包括发票查询、网上验旧、网上预购等内容,受到纳税人的热烈欢迎,以网上验旧为例,截至2015年3月,7种通用机打发票和6种税控普通发票网上验旧发票份数达到1.4238亿份,达到验旧总量的三分之一。2014年5月1日,开通企业端电子申报撤销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了及时撤销错误申报的途径,目前网上发起业务数量已经达到总业务量的60%以上,大大减少了纳税人上门次数。[2015-04-07 10:22:49]
[主持人]:
2014年5月起,上海税务分5批开通100个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非常方便纳税人,也符合目前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上海税务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有哪些独特之处呢?[2015-04-07 10:23:16]
[蒋震平]:
首先,网上办理事项实现了“三个统一”,即:形成“统一的受理标准”:依托全市统一并公开的涉税事项办理指南,办理事项提交的资料全市统一,为全市通办奠定基础;“统一的办理权限”:全市范围内,事项办理的终审部门一致,落实简政放权,部分事项终审权限下放;“统一的办理期限”:所有事项限时办结,纳税人可在办结期限后领取到结果通知书,对于流程精简后事项办结时限也相应缩短。[2015-04-07 10:23:49]
[蒋震平]:
其次,网上办理事项实现了电子信息流转,即在三个统一的基础上,建立电子影像和电子档案,资料反复使用和实现无纸化流转审批,由电子信息流转替代纸质信息流转,减少纳税人反复提供资料的情形,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的办税服务体验。截至2015年3月31日,对于可网上办理的事项,全市共通过受理341195个,其中:网上受理有54159个,占比15.9%。[2015-04-07 10:24:23]
[主持人]:
谢谢蒋局长以“进一步优化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为主题所做的介绍,现在我们来看看网友的意见、建议和提问。[2015-04-07 10:24:48]
[jiaochenjia]:
您好,我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如下疑问?

1. 每年小微企业的符合条件都有变化,能否告知今年小微企业的标准?
2. 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税收减免的申请?
3. 小微企业是否也是季度预缴税款,然后第二年4月进行多退少补的?

谢谢 [2015-04-07 10:25:21]
[蒋震平]: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没有变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从2015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3、本市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申报,次年5月31日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15-04-07 10:26:19]
[青蔓]: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有什么新变化?[2015-04-07 10:27:08]
[蒋震平]:
在2014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提高到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国税总局对小微企业优惠持续加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明确: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纳税人,政策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04-07 10:28:40]
[依泉打]:
核定征收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04-07 10:29:20]
[蒋震平]:
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04-07 10:30:17]
[eyseed]:
2014年出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特别优惠?[2015-04-07 10:30:53]
[蒋震平]: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中规定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
 [2015-04-07 10:31:34]
[蒋震平]: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015-04-07 10:32:53]
[guyu]:
听说最近小微企业免征流转税的优惠范围有所扩大,能否简单介绍一下?[2015-04-07 10:33:43]
[蒋震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的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015-04-07 10:34:15]
[蒋震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的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015-04-07 10:34:50]
[nervous]:
您好蒋局长!我们是新开办小微企业,对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不是太了解,想问问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这类信息,最好是免费的,谢谢![2015-04-07 10:35:17]
[蒋震平]: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免费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通过办税服务厅。各办税大厅普遍设立了纳税咨询室、免费提供相关税收政策咨询,您可以直接到我们的办税服务厅提出咨询请求,我们将按照规定的服务承诺,为您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
 [2015-04-07 10:36:29]
[蒋震平]:
二、通过拨打上海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服务热线设置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线。它包括了在线咨询服务和受理小微企业诉求等功能,主要为小微企业纳税人解答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以及对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建立快速反馈机制。
 [2015-04-07 10:37:00]
[蒋震平]:
三、通过登录上海税务网。上海税务网站开辟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宣传专栏,您可以登录上海税务网了解和查询有关税收政策、管理规定以及办税程序等内容。
除以上渠道外,今年我们还将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在线访谈、媒体报道、网上办税服务厅信息推送、编印纸质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地。
[2015-04-07 10:38:21]
[a王先生]:
我是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后税务局通知我可以自己开具发票,但购买开票机器费用比较贵,到税务局代开又不太方便,我还有没有别的途径开发票呢?[2015-04-07 10:39:42]
[蒋震平]:
我市自2012年起启动零散税收委托征管工作,截至2014年底,此项业务已在全市15个区(县)推广,签约受托人338户,大大增加了代开发票受理点的数量。有税务登记无开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委托代征和委托代开的业务范围,根据相应的业务管辖权,您可以与上海税务网站上公示的受托人签订协议,由受托人为您代开发票,并根据开票金额代征税款。[2015-04-07 10:41:15]
[哧哧小白]:
听说,上海税务网推出了网上办事功能,请问对小微企业来说,有什么事情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另外,在网上申请后,还需要再到税务机关提交什么材料吗?[2015-04-07 10:42:30]
[蒋震平]:
我局在上海税务网推出了网上办税服务厅服务。截至目前,我们推出了发票验旧、发票预购等发票服务;涉税事项方面,我们推出了“开具外出经营证明”、“普通发票核定”等共100项网上办理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们还推出了11项网上审批备案事项网上办理,该项目已推广到全市。

 [2015-04-07 10:43:40]
[蒋震平]:
对于小微企业,纳税人可在线办理我们提供的所有事项,如电子申报(含撤销功能)、发票验旧、普通发票核定等事项。纳税人网上申请后,税务机关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已电子签名的资料进行办理,结果也实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回复给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无须再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涉税事项申请、备案和审批等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料。
 [2015-04-07 10:44:57]
[蒋震平]:
此外,我们网上办税服务厅还提供了沟通交流、信息推送、在线填报、短信订阅、预约服务、纳税人学堂报名服务等很多功能;同时,我们也会不断拓展新的功能,请大家及时关注! [2015-04-07 10:45:26]
[莲娜娜]: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平时缴个人所得税。听说现在小微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不知如何了解?[2015-04-07 10:46:43]
[蒋震平]: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明确,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本市在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各主管税务局将结合2014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结合总局新下发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有关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宣传和辅导,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不仅要知晓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2015-04-07 10:47:51]
[蒋震平]:
也要了解小微企业相关政策,从而使个体工商户能享受更多更优惠的税收优惠,促进小微企业的多元化发展,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推动本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2015-04-07 10:49:23]
[angeles]:
非居民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04-07 10:51:26]
[蒋震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关于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现明确如下:

 [2015-04-07 10:52:41]
[蒋震平]: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015-04-07 10:53:41]
[kamille]:
我们是一家咨询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也开展律师培训业务,请问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2015-04-07 10:55:08]
[蒋震平]: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2015-04-07 10:57:57]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即将结束。非常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对于今天访谈来不及回答的提问,我们会在近期及时反馈给网友们。谢谢大家,再见![2015-04-07 10:58:50]
[蒋震平]:
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见![2015-04-07 1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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