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在线访谈

主题:稳中求进 奋发有为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

时间: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1时

时间: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1时
嘉宾: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局长 马正文
摘要: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至11时,本网站将开展以“稳中求进 奋发有为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为主题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马正文出席。访谈活动将介绍本市税务部门深化税制改革、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2018年工作计划,并现场解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网友对本市税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期待您的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回顾

稳中求进 奋发有为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2018年上海税务部门首次局长访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邀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局长马正文同志,围绕“稳中求进、奋发有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的主题,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2018-02-28 09:59:35]
[马正文]:
各位市民朋友、网友们,大家好!很荣幸参加新年首次访谈活动。这次访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2017年本市税收工作情况,2018年市税务部门将重点推进的几项工作,并听取广大网友们的意见建议,现场解答网友提问,以便针对性抓好新的一年各项税收工作,希望继续得到广大市民、网友们的理解和支持。[2018-02-28 10:00:35]
[主持人]:
马局长,新年首次访谈,能否请您先简要回顾一下2017年全市税收工作总体情况?[2018-02-28 10:01:11]
[马正文]:
好的,我从四方面简要回顾2017年税收工作:一是坚持依法征税。 2017年,本市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2839.9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地方级收入5802.4亿元,同口径增长10.9%。本市第三产业税收继续保持七成占比,工、商业税收回升,同比增长近20%。[2018-02-28 10:01:57]
[马正文]:
二是推动改革兴税。营改增全年合计减税逾1280亿元;增值税税率四档简并为三档,减轻9.3万户纳税人税收负担;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全市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率先将出口退税申报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天使投资个税政策在上海实现全国首单优惠备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其中,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46亿元,节约能源和新能源车享受车辆购置税优惠24.7万辆、享受车船税优惠33.5万辆,停征河道管理费60亿元。[2018-02-28 10:02:57]
[马正文]:
三是聚焦便民办税。形成“放管服”改革78项任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8条举措;推进发票申领“网上办理+就近取票”等31个涉税事项全市通办;企业纳税人电子申报率达99%,日常涉税业务实现“全程在线,一办到底”,平均网上办理率达96%;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实现“移动一网通”办理,网上申报率超过90%。[2018-02-28 10:03:40]
[马正文]:
四是争取多方协税。积极推进跨部门信息、执法、服务联动,与全市16家委办局建立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建成全国首个由税务、银监合作开发建设的银税互动平台,全国首创“银税互动+政策性担保”小微金融服务新模式;与市发改委进一步明确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税警协作机制;与市高级法院加强司法与税务行政衔接机制建设;与市司法局、市教委共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协议开展普法共建。[2018-02-28 10:04:24]
[主持人]:
【主持人】:刚才马局长介绍了2017年工作情况,税务部门在依法治税、纳税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不俗成绩。那么2018年税收工作有什么计划安排呢? [2018-02-28 10:04:43]
[马正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上海税务部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关键之年。[2018-02-28 10:05:27]
[马正文]:
主要是做好“六个新”:一是学习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二是把握新常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征税,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2018-02-28 10:06:22]
[马正文]:
三是引领新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围绕自贸区建设,研究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项目应用;落实支持科创中心建设、服务“走出去”企业等各项优惠政策。四是打造新标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重压缩“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实施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推进企业注销登记改革,简化跨区迁移业务,推进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改革。[2018-02-28 10:07:04]
[马正文]:
五是营造新生态。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深化依法治税、增强税务稽查震慑力,持续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力争率先建成上海“政务云”税务分中心,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六是呈现新气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基层建设,严管善待激活队伍。[2018-02-28 10:07:33]
[主持人]:
马局长,刚才您谈到引领新发展,能否具体谈谈推进税制改革、服务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的安排?[2018-02-28 10:07:52]
[马正文]:
好的。推进税制改革方面,主要是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进落实。例如,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税法,研究制发环保税实施配套文件,做好改革运行情况及效应分析;进一步巩固扩大营改增成果,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和减轻税负;持续推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化推进税收共治,进一步优化税收治理结构、提升税收治理能力。[2018-02-28 10:08:18]
[马正文]:
服务自贸区建设方面,主要是研究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在综合评估浦东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项目应用,推进 “单一窗口”与出口退税管理服务平台深度融合。[2018-02-28 10:08:40]
[马正文]:
支持科创中心建设方面,主要是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等所得税政策。[2018-02-28 10:08:56]
[主持人]:
优化营商环境是近期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听说新年税务部门推出了不少新举措,能否请马局长具体介绍一下?[2018-02-28 10:09:09]
[马正文]:
好的。一是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服务。通过推进这项举措,本市新办企业开业所需的10个涉税事项,已经实现当天一次办结并可当场领取发票,最大程度压缩了新企业的开办时间和办税成本,使“今朝登记注册、明朝开门营业”成为现实。从目前实施情况看,总体平稳有序,企业反响较好,1月31日以来,本市共受理新办企业9700余户,其中领用发票3200余户,共领用发票30多万份。从申请受理到领取发票平均只需30分钟左右,切实解决了原来企业“多次跑”的问题,办税效率的大幅提升,其背后是税务部门自我加压、内部挖潜所做的创新突破。[2018-02-28 10:09:55]
[马正文]:
二是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改革。今年,本市有关部门联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改革,将原来买卖房产需要分别跑交易、税务、登记三个窗口,调整为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时限。目前,办理买卖房产登记业务,由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后内部流转,同步进行房屋状况查询、税收征管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原有住房查询、税款缴纳和不动产权证发证等业务。[2018-02-28 10:10:24]
[马正文]:
三是简化跨区迁移业务。今天是2月28日,这项举措已经正式实行。跨区迁移企业,取消了“场地核查”管理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税务迁移注销,实现户管变更“一步到位”,迁移企业在迁入地税务分局即可“一站式”办理划分主管科所、调整税费种认定、出口退税备案变更、税控设备重新发行及发票领用等落户的相关涉税业务。[2018-02-28 10:10:50]
[主持人]:
马局长,您刚才提到的营造新生态,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效能。能谈谈具体工作设想安排么?[2018-02-28 10:11:01]
[马正文]: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上海税收现代化,是本市税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如何高质量推进本市税收现代化?我们认为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税收生态环境是重要组成部分。从外部环境来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前端放开、中后端管住”的跨部门联动管理水平。比如,上述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都是跨部门联动协同的成果。[2018-02-28 10:11:36]
[马正文]:
从内部环境来看,要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积极研究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税收征管服务中的新应用,从而推动税收工作整体质效进一步提高。例如,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税收数据治理、集成水平,强化对个人纳税信用的精准评价,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开展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再例如,我们将对接市政府“政务云”建设,力争率先建成上海“政务云”税务分中心,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2018-02-28 10:12:37]
[主持人]:
通过马局长的介绍,相信广大网友对市税务部门2018年工作安排有了总体了解,也对各项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新举措充满了期待。谢谢马局长。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问题。[2018-02-28 10:13:20]
[岫玉ww]:
请问2018年税务部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方面有何具体打算?[2018-02-28 10:13:52]
[马正文]:
一直以来,本市税务部门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今年,本市税务部门将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继续主动作为,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2018-02-28 10:15:29]
[马正文]:
一是注重全面推进。今年本市税务部门将制发专门文件布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明确重点落实政策和工作责任分工,系统上下合力做好政策落实工作。[2018-02-28 10:16:27]
[马正文]:
二是深化宣传辅导。将结合12366、税务网站、电子税务局、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在立体化宣传上再下功夫,确保政策宣传广覆盖。同时开展政策精准辅导,主动走进企业、园区开展调研和政策宣讲,编制税收政策汇编,方便企业参考使用。[2018-02-28 10:17:48]
[马正文]:
三是依托信息支撑。我们将使用税收大数据、金三系统,加强数据利用监控,对企业享受优惠情况深度分析,确保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2018-02-28 10:18:22]
[马正文]:
四是持续跟踪分析。我们将通过做好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利用集中检查、适时督导等举措,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均能享受减税红利,支持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02-28 10:19:21]
[行胜言]:
新的一年,上海市税务局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方面有哪些积极举措?[2018-02-28 10:19:47]
[马正文]:
2018年,上海市税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鼓励科创中心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结合国务院一系列减税举措,认真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创业投资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政策。一方面简化流程,便利纳税人正确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宣传形式推陈出新,持续开展面对面、点对点辅导,扩大政策覆盖面;一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政策执行力度和精准性,保障优惠政策规范落地。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措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政策效应,促进发展新动能,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2018-02-28 10:21:14]
[弗洛花园]:
2017年底上海出台了“文创50条”,旨在鼓励文创企业创新发展。我们是一家新注册成立的本地企业,主要从事动画设计与制作服务。目前公司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业务规模较小,但2017年因为新款软件的研发已经发生了相关的研发费用,请问规模较小的文创企业也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2018-02-28 10:21:32]
[马正文]:
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同时,为鼓励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出台《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的比例从50%上调至75%。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便于纳税人准确执行政策,更好地落实所得税优惠,全力助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2018-02-28 10:22:39]
[顾宏宏]:
我们公司原来每月向环保部门申报缴纳排污费。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从2018年起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我想问一下,在缴纳范围、申报程序上具体规定是什么?[2018-02-28 10:22:57]
[马正文]: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按照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2018-02-28 10:24:33]
[杰西卡]:
我公司年初收到一张没有打印简码的发票,根据税务局规定,2018年1月1日起,通过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请问没有打印简码的发票可以使用吗?[2018-02-28 10:24:48]
[马正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纳税人应当尽快进行系统升级,对于无法自行升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税控服务单位将提供帮助。[2018-02-28 10:26:07]
[芳洁li]:
吃饭取得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参与发票摇奖?[2018-02-28 10:26:35]
[马正文]:
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参与第一次发票摇奖。如果选择微信参与第一次发票摇奖的,关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的“发票摇奖”菜单。如果选择支付宝参与第一次发票摇奖的,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抽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2018-02-28 10:27:17]
[二娜]:
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一直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请问2018年小微企业增值税还有税收优惠吗?[2018-02-28 10:27:29]
[马正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2018-02-28 10:29:53]
[叶紫]:
我听说买卖房产缴税程序比以前简单了,时间也缩短了,我想问一下具体程序是怎样的?[2018-02-28 10:30:35]
[马正文]:
从2018年1月30日起,本市有关部门联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了改革,将原来买卖房产需要分别跑交易、税务、登记三个窗口,调整为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时限。因此,现在办理买卖房产的登记业务,由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后,将有关材料内部流转至房管和税务部门,同步进行房屋状况查询、税收征管和不动产登记工作,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原有住房查询、税款缴纳和不动产权证发证等业务。[2018-02-28 10:34:11]
[汤小斌]:


请问马局长:上海实行营改增以后,总的税收是增加还是减少?如果是增加,怎样理解让利于民?如果是减少,又怎样实现税收的持续增长?[2018-02-28 10:34:34]
[马正文]: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上海与全国各省一样,所有行业实现全面减负,完成了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的总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总体要求。[2018-02-28 10:37:52]
[曹jing]:
请问目前哪些行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2018-02-28 10:38:12]
[马正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目前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2018-02-28 10:41:41]
[税务小达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进一步明确了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将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等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改增试点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我想请问,对于软件行业来说,既为A客户代理采购国外软件,又同时负责为A客户对此进口软件实施定向开发服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对于软件公司而言,其代理采购属于批发销售应该征收17%增值税,另一方面,其受A客户委托对此采购的软件进行定向的改造开发,应征收6%增值税,可以分别核算的基础上允许分别开具不同税率的发票吗?谢谢![2018-02-28 10:42:04]
[马正文]: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贵公司销售外购软件并提供开发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规定的情形,因此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处理。[2018-02-28 10:45:41]
[小北]:
请问局长,2018年1月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的通知, 今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哪些具体的信息事项在工商变更登记后还必须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例如法人变更?股东变更?注册地变更?)[2018-02-28 10:46:11]
[马正文]:
在工商变更登记办结后,相关信息将共享至税务部门。纳税人需要对工商部门推送到税务机关的相关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为方便纳税人确认信息,我局已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相关功能,纳税人只需登录网厅对工商变更信息进行确认,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2018-02-28 10:50:13]
[书原原]:
我们是一家新办企业,近日安装了税控设备,请问购买的税控设备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抵减增值税吗?[2018-02-28 10:50:32]
[马正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2018-02-28 10:55:33]
[Timi麻麻]:
我们是一家小企业,想咨询一下能享受什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018-02-28 10:56:23]
[马正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02-28 11:00:44]
[sbf]:
【关于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12月30日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但迄今未见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不知何时能出台执行?期待马局长解答指点,谢谢![2018-02-28 11:01:15]
[马正文]:
目前,市税务部门根据现有税制和政策安排,已在积极落实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小微企业、加计扣除、非营利性组织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高度重视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在落实税收政策同时,进一步关注支持非遗项目的政策研究。[2018-02-28 11:02:29]
[主持人]:
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就要结束了,谨向参与今天活动的网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对于今天现场未来得及回答的提问,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谢谢马局长,谢谢大家,下期节目再见。[2018-02-28 11:02:59]
[马正文]:
谢谢大家,再见。[2018-02-28 11:03:08]

网友提问:

  亲爱的用户,您提交问题后请记录好您的用户名与提交时所产生的问题序列号。对因时间限制未能在访谈中回答的问题,我们将在7天内给您答复。您可在访谈结束后,通过本网站在线访谈查看回复页面查询答复情况。

用户名
联系方式
内容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