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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延長《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6-04-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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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財發〔2026〕3號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發文日期:2026-04-13
索引號:SY00242785X0202601044
主題分類: 政策文件

名稱: 關於延長《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財政局、市財政監督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各稅務分局、各稽查局: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繼續徵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滬府規〔2020〕35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繼續徵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滬府〔2025〕81號)等規定,經評估,《關於印發〈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滬財發〔2021〕1號)需繼續實施,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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