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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4-04-21 09:31
字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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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2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4-04-11

狀態:全文有效

  現將杏仁油、葡萄籽油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公告如下:

  杏仁油、葡萄籽油屬於食用植物油,適用13%增值稅稅率。

  本公告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

  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4月11日

 

相關政策解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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