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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的解讀

發佈時間:2013-02-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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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連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一、辦法下發的背景

  經國務院批准,我們與財政部聯合下發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97號),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銷售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納稅人的具體條件以及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我局另行制定。因此,我們根據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的相關徵管要求,制訂了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的管理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該辦法對銷售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的範圍、申請免稅的條件、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需出具的相關材料以及免稅後續管理等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發佈日期: 2013年02月20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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