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挪威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及議定書(以下簡稱《協定》)于2023年5月12日在奧斯陸正式簽署。中挪雙方已完成《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協定》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適用於2027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納稅年度取得的所得。
《協定》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6年8月10日
狀態:全文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挪威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及議定書(以下簡稱《協定》)于2023年5月12日在奧斯陸正式簽署。中挪雙方已完成《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協定》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適用於2027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納稅年度取得的所得。
《協定》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