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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电子发票流程怎样?

发布时间:2016-02-2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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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为使推行工作顺利进行,纳税人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1、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使用电子发票书面申请。

  2、提出申请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上海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企业端业务规范(暂行)》开发企业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企业财务ERP系统对接,与升级版税控开票系统对接;进行系统集成开发。

  3、纳税人需自行承担上述系统集成开发可能产生的硬件、软件开发、系统维护费用。

  4、纳税人完成系统开发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升级版税控开票系统(企业端)与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税务端)对接。

  5、主管税务机关对已完成对接的纳税人进行票种核定,发行税控设备,推送电子发票号段(代码、号码)。

  6、完成上述各步骤的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系统,依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如实完整地填写发票相关内容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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