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範圍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企業是指屬於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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