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資料
1.申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需提交的材料(向科技部門提交)
詳見《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等關於印發<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科規〔2019〕4號)相關要求
2.留存備查資料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需留存備查資料: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文件;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資料;
(3)優惠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額、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總額佔本企業當年收入總額比例情況説明;
(4)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佔企業總職工總數比例情況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