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各稅務分局、各稽查局,各區民政局、各區殘聯:
經評估,《關於本市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公告》(滬財發〔2020〕17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11月28日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各稅務分局、各稽查局,各區民政局、各區殘聯:
經評估,《關於本市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公告》(滬財發〔2020〕17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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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11月28日